1、GSP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特殊管理药品 的验收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特殊管理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 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要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 录,账物相符。
2、第二条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3、毒性药品必须单装箱,不得与一般药品混装。8毒性药品的报损销毁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2二类精神药品 1采购二类精神药 品必须向合法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经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2二类精神药品可供给合法的医疗机构。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5、孕妇安全用药小常识 孕期安全用药必备小常识有哪些呢 怀胎十个月,准妈咪最担心生病的问题,因为怀孕的特殊性,有些药物不能使用,所以准妈咪要预防患病,减少用药的几率。 如果不慎生病了,也要及时就医,告诉医生自己怀孕的现状,遵循安全用药的原则来治疗疾病。
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卫生部的《药品管理法》条例,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特殊药品的管理是指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毒性药品 毒性药品的经营必须按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供应和管理工作。毒性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复核,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入库和销售。
目的: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适用范围:毒性药品、二类 *** 。职责: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的验收、养护,储运部负责特殊药品的在库保管。
第五十一条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第五十三条 销售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当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并确保药品送达购买方《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仓库地址、药品零售企业注册地址,或者医疗机构的药库。药品送达后,购买方应查验货物,无误后由入库员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
设置专柜。根据查询药品安全管理局官网可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由专人负责保管,专册登记,应设置专柜,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并设置提示牌,提醒顾客此类药品需查验身份证并登记方能购买,且一次不超过2个最小销售单元。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专柜。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应单柜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专册登记,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销售。特殊药品是指国家制定法律制度,实行比其他药品更加严格的管制的药品。
后来有一点不同的是,零售药店在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不是限售5盒,而是限售2盒。其余关于专人验收、复核,专册登记,专柜储存,销售时专册登记:品名、数量、批号、有效期、购买人身份证号, 等等管理要求,都按文件执行即可。
特殊药品应当自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符合安全要求的专库或专柜储存,有明显标识,并建立专用册帐,实行双人专责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不少于2年。药品养护人员对特殊药品进行养护检查时,必须有专责保管员在场。
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II);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Ⅲ);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可愈糖浆;愈酚待因口服溶液;愈酚伪麻待因口服溶液。复方地酚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旨在严格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安全管理。其适用范围包括毒性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质量管理部则负责药品的验收和养护,而储运部则负责特殊药品在库的保管工作。对于毒性药品,其管理尤为严格。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规定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毒性药品1毒性药品的经营必须按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供应和管理工作。2毒性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复核,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入库和销售。
法律分析: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因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是法律规定的特殊药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品、 ***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适用范围:毒性药品、二类 *** 。